业务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一般称为因公护照。
派遣部门持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及相关材料向发照机关申领护照,发照机关根据规定对派遣部门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颁发相应的护照。如发现不符合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精神或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情况,发照机关有权拒绝发照。
市委外办为外交部授权的因公护照签发机关,负责签发我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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