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武汉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流程和操作指南


外交部领事司作APEC商务旅行卡(后简称“旅行卡”)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旅行卡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对申请终审和提交其他经济体审批。总办理周期一般为3-6个月(取决于各经济体领事机构根据其签证政策,对申请人进行独立审批的进度)。

经外交部授权,武汉市委外办负责受理审核武汉市企业旅行卡申请和日常管理,通过武汉市因公出国(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后简称“平台”)上的旅行卡申办管理模块,对从企业申报、区级初审到市级复审等工作进行线上办理,申办流程和操作指南如下:

一、登录平台方式

方式一: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s://223.76.125.196:9393/apply)

方式二:通过武汉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外事通登录(网址:https://www.whtradesdata.com.cn/)

二、申请企业立户和备案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辖区内企业(在武汉市市级及以下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注册,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申请旅行卡业务,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由区级外事部门归口管理,负责申请企业资质核查、注册立户、申请人资格核查及初审上报等工作。

  第一步:注册账号

企业须指定1-2名固定在职员工(需在申请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并提供证明,不得随意频繁更换)作为专办员,负责旅行卡在线申请业务。

企业专办员首次登录,应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并经区级外事部门审核通过后,使用专办员注册手机号作为本企业注册账号。

备注:如申请企业曾注册立户办理过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业务,可直接登录后在首页选择办理旅行卡事项。

第二步:立户备案

申请企业线上注册后,专办员通过注册手机账号和接收短信验证码登录平台,点击填报单位备案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基本情况、纳税证明、资质荣誉以上一年度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代表性佐证材料等备案材料附件,提交区级外事部门审核,备案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通过完成单位立户。

备注:旅行卡线上审核实行申请企业“先建档、后申请”和“一次建档、长期有效、定期复审”的备案制度。在审核有效期内,同一企业不同人员申请时可免交企业资质和相关业务材料,仅需提交对应申请公函及申请人个人材料即可。审核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次年3月1日前,其后申请企业需实时更新调整备案材料方可继续为所属人员申办旅行卡。

  三、提交申请区级初审和市级复审

1.上传申请函登录后,首页选择【APEC商务旅行卡】业务版块,点击【复审确认函申报】,核查单位已填写的备案信息和已提交的备案材料无误后,申请企业在最下方【申请公函】栏中,按提示路径下载模板,按具体要求填写与本次申请相符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和签名后上传。

备注:申请公函提交后注意保存,待市级复审确认后,还需在外交部领事司旅行卡管理系统提交同一版本申请公函。

2.上报申请人:申请公函上传后,点击确认进入申请基本信息页,申请企业从【在库人员】中选择或点击【新增人员】填写增加,并逐名按要求在下方附件信息中提交对应的申请人员社保参保证明,确定本次申请人员总量后保存并上报。

备注请申请人到官方网站下载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般应为单位专用版,选择PDF格式),并在下方【附件信息】中提交;如为异地缴纳或代为缴纳社保,请申请企业提供当地社保证明等相关佐证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和承诺,一并提交。

3.进行初复审:申请企业所属区区委外办对企业资质、申请人员资格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同意后推荐上报进行复审;市委外办复审确认符合武汉市旅行卡申办的有关规定和条件要求后,统将自动生成《复审确认函》,申请企业可在申请端的【进度查询】菜单中自行下载,并在终审环节上传至外交部领事司旅行卡管理系统指定位置作为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佐证材料。

四、上报外交部终审

经市委外办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专办员收到平台确认短信后即可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表单和上传指定材料,报请外交部领事司进行终审。

(一)进入系统

浏览器输入 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打开中国领事服务网,点击“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

1.账号注册:需首先完成企业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小程序注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APP或者小程序扫描登录页面二维码,授权进行注册;依次输入企业信息,设置企业邮箱账号和登录密码,完成注册。

备注:可用手机应用商城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APP或通过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2.系统登录:共有三种登录方式,分别为企业账号登录:输入正确的企业邮箱账号、密码,点击【确认】;点击【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可切换至扫码登录;经办人账号登录。

3.账户设置:企业账号登录后,点击【账号设置】,根据展示的四个标签页,依次进行设置。

备注账号信息中企业三要素: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名称,不可手动修改,需点击【更新企业三要素信息】,弹出二维码,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修改。

4.经办人管理:经办人是企业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的业务人员。在【账户设置】中,【经办人管理】栏可新增、删除、编辑经办人账号,包括添加经办人、取消授权及授权等。

5.消息通知:当申请单状态发生变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其他成员审核通过时,企业用户在【消息中心】可查看到相应推送,同时,企业账号邮箱和经办人邮箱也同步收到相应邮件推送。

(二)业务办理

1.新办/续办业务:登录系统后,进入APEC商务旅行卡业务在线办理页面,选择【立即办理】,进入申办须知页,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系统亦提供“提前制卡”、“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业务,可点击相应按钮进行操作。

备注新办续办旅行卡的需完成武汉市委外办复审后再登录外交部系统进行终审;如办理其他业务的,可以直接登录外交部系统办理。

2.申请进度查询:在系统首页点击【申请进度查询】,【用户中心】中可查看已提交的申请单信息,包括业务办理进度。

3.上传支付凭证新办/续办/换补卡业务申请单处于“待缴费”状态,点击【上传支付凭证】,图片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

备注外交部领事司颁发、换发及补发旅行卡的收费标准为每卡720元人民币。企业通过我办复审后,应向外交部指定账户缴纳费用并上传支付凭证。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

账号:9558850200001278881

开户银行:工行东四南支行

五、相关APEC经济体审批

外交部领事司终审后,会将申报数据推送至中国籍持卡人可入境的16个APEC经济体领事机构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批,审批进度和结果在外交部领事司旅行卡系统的企业申报端可实时同步查询。具体审批时限取决于各经济体签证机关处理速度。

六、颁卡领卡

获得全部16个经济体批准后,外交部领事司为申请人制卡,并邮寄到武汉市委外办(相关APEC 经济体未全部完成审批程序前,如申请人希望前往已完成审批的经济体可在外交部领事司旅行卡系统内申请提前制卡);申请人所属企业派专人至武汉市委外办现场领卡。

七、领卡管理

(一)国有企业人员

国有企业人员以因公护照申办旅行卡的,须经其因公出国审批部门同意并由其因公护照管理部门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管理单位和保管方式。持卡人员领用和出国执行公务须在现行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下履行出国任务审批手续,任务结束回国5日内将旅行卡交回管理单位集中保管。

(二)非公有制企业人员

领取: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办的旅行卡完成制卡和邮寄到市委外办后,所属企业派专人将企业申请函原件和其它相关材料送至市委外办存档,将企业申请人最新在职情况及APEC商务旅行卡专项管理办法(可在站内【文档下载】中参考模板填写,需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市委外办备案后现场领卡。

管理:企业每年须将旅行卡使用者在职情况和使用管理情况上报市委外办,并接受市委外办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委外办将对企业持卡用卡情况不定期随机抽查,如发现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者被冒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中止或取消其旅行卡申办资质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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