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4-10-21 00:00
文章来源:武汉市外事办
全办干部职工同志们: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个个受益,人人有责。市外(侨)办作为创建责任单位之一,要认真完成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清单。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我们向全办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者。全办干部职工要切实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创建,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践者。
二、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者。我们要广泛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强化秩序和公德意识,树文明礼让、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做文明守礼的武汉人。
知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武汉城市精神:敢为人先、追求卓越;武汉城市形象口号:武汉,每天不一样。
三、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监督者。面对不文明行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决予以劝诫和制止,以身作则,自觉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志愿者。我们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
干部职工同志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造就文明城市。让我们手挽手,心连心,迅速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生活居住的城市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城更净、人更美!
市外(侨)办机关党委
市外(侨)办综合处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