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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04 00:00 文章来源:武汉市外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4〕153号)要求,特公布市外(侨)办2016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办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成官方网站改版更新;不断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两学一做”和学习型机关专栏、“电子荣誉室”、“文化园地-友城风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专栏建设,广泛开展宣传。继续印刷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在“市民之家”办事窗口和市外办办证大厅长期陈列,办事项目、流程、责权一目了然。

  二是编制公开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我办精心编制2016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结2015年度部门决算,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单位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对外保持长期公开。

  三是建立有效的信息发布保障工作机制。修改新闻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对门户网站新闻发布进行审核,严格把握信息采集、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认真对照《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及时修改完善我办信息公开目录,对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五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

  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制定了《市外(侨)办信息公开申请表》、《市外(侨)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回执》、《市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市外(侨)办信息公开决定书》、《市外(侨)办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08条 。其中,“新侨沙龙”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60条,在政务网站上发布外事业务工作类信息48条,侨务业务工作类信息33条,港澳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机关内部工作类信息20条,国际化推进类信息17条,活动专题类信息31条,学习阵地类信息176条,政务公开类信息5条,“三公”经费信息7条,其他信息3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我办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高效回复市民通过市长专线提出的相关问题8条,均获得市民满意评价。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收到一条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依法依规进行了回复公开。

  五、复议、诉讼和投诉等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投诉等情况。

  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基本目录》要求,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完善更新工作,继续做好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维护、改进工作,结合实际业务工作,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有效提供各类服务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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