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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12 09:47 文章来源: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湖北省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指示和决定;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外事、港澳工作决策提出建议;统筹推进全市国际化水平提升工作,负责与世界各国家驻华使领馆的公务交往活动;统筹全市对外交往资源和渠道,负责管理武汉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统筹安排市领导外事、港澳事务活动,做好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相关工作;指导武汉市各区、各部门的外事、港澳工作及全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

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7人)、工勤3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0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7.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8.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9.项目支出情况表

表1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表11.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表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1.外事工作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2.对外交流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3.行政综合工作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3-4.2021年外事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7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5.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966.26万元,项目支出1008.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975.20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2975.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7.62万元,下降4.73%,主要是政策性原因调减;(2)上年结转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66.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6.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公积金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0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及其他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78.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008.94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8.94万元,主要用于:对外交流业务经费260.24万元;行政综合工作支出27.50万元;外事工作业务经费321.20万元;2021年外事经费4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66.2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87.60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506.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0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8.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8.09万,比2020年减少20.84万元,主要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82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0万元);(3)公务接待费38.5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武汉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1年收支总预算2985.2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7.8万元,下降4.73%,主要是政策性原因调减。

八、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98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75.20万元,占99.67%;其他收入10万元,占0.33%。

九、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98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26万元,占65.87%;项目支出1018.94万元,占34.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278.66万元。主要包括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90.70万元。包括:货物类48.20万元,服务类42.5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94.30万元。用于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包括法律服务、财务会计审计、绩效评价、后勤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原值498.03万元,净值142.13万元,均为有形资产。主要实物资产为一般公务用车5辆。2020年新增国有资产50.16万元,主要为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及办公通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个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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