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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与香港特区政府开展公务员交流实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4-05-08 00:00 文章来源:武汉市外事办

    根据武汉市港澳办与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局达成的初步协议,我市与香港特区政府首次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第一期从2014年开始,至2016年底结束(可续签)。两地政府每年组织互派一批,每批各选派不超过6名公务员,实习交流时间约4周

    内地与香港开展互派公务员实习交流,是2001年5月,香港特区政府向国务院港澳办提出,即双方互派公务员到对口部门进行一段时间的实习交流。2002年7月以来,上海市、北京市、杭州市、广东省先后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了开展公务员实习交流的协议,并组织开展互派公务员实习交流活动,取得较好效果。在促进有关地区与香港的合作,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公务员自身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国务院港澳办考虑到该计划的特点及与香港交往的实际情况,经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新增了武汉市和重庆市参加实习交流计划。

    香港特区政府驻汉办事处已于2014年4月正式挂牌运营,管辖中部五省(除安徽),为我市利用香港与世界接轨的窗口走向国际,推动我市国际化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此次开展实习交流就是两地交流的一项重要项目,对开拓我市公务员的视野、交流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加强汉港沟通和合作有着重要意义。我市将充分利用好这个计划,抽调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干部赴港交流学习。同时,我市也将做好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来汉实习交流的安排,让他们了解武汉、支持武汉,成为两地沟通的桥梁。实习交流活动由市港澳办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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